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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轧钢原材料进入现场,应按规格堆放整齐,并有防损伤措施。
释义:本条文对原材料进场后的堆放和防损伤提出了要求。
2 轧钢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必须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释义: 轧钢设备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口设备应通过国家商检部门的查验,具有商检证明文件。以上文件若为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抄件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3 原材料、标准件等其型号、规格、质量、数量、性能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全数检查。实物抽查l%,且不少于5件。设计技术文件或有关国家规范标准有复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复验。
检查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验报告及验收记录,外观检查或实测。
释义:轧钢机械设备工程安装中所涉及的原材料、标准件等进场应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全数检查,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对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了复验和检验抽查比例的原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复验和检验;无规定的宜按1%比例进行实物抽检,且不少于5件。验收记录应包括轧钢原材料规格,进场数量,用在何处,外观质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