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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说明适用于轧钢机械设备工程安装设备和材料的进场验收。
释义:本条文明确了本章的适用范围。
本说明给出了轧钢设备和材料进场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原规范中只对设备的质量提出了要求,未提到原材料的检验。设备和原材料质量对工程质量影响重大,本规范从加强过程控制、严把质量入口关的角度,对设备的开箱检验、原材料的进场检验提出了完善的、可操作性的验收要求。
本说明适用于轧钢机械设备安装各分项工程。编制规范时,为了统一规范格式、压缩规范的篇幅,作为单独一章提出。
2 设备搬运和吊装时,吊装点应在设备或包装箱的标识位置,应有保护措施,不应因搬运和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释义:本条文给出了设备搬运和吊装的要求。
3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形成检验记录,设备开箱后应注意保护,并应及时进行安装。
释义 轧钢设备安装前,设备开箱检验是十分重要的,建设、监理、施工及厂商等各方代表均应参加,并应形成检验记录。检验内容主要有:箱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规格、设备数量、设备表面质量、有无缺件和损坏件,随机文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点登记、混装箱设备清点分类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