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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同的原理,可以推导出轧机支承辊主动时支承辊从动时,过平衡力Q所应满足的条件:
这里所说的工作辊过平衡力Q与前面所说的工作辊的平衡力Q1是有差别的;过平衡力Q是总平衡力Q1的一部分。
总的平衡力Q1=(1.2~1.4)G,其方向与被平衡件的重力方向相反,实际的Q是工作辊通过平衡机构作用的平衡力Q1(向上)除去轧机工作辊及其轴承、轴承座的重量的剩余平衡力,这个剩余量必须满足不打滑条件的要求值。如果满足不了,则必须增加其大小,直到满足打滑条件为止。
对于轧机下工作辊尽管没有平衡上的要求,同样存在打滑的问题,实际上,下辊需要压紧力(四辊轧机的下工作辊一定要有压紧缸 !);上式中的Q力应为压紧力与工作辊及其轴承座的重量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