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巩义市恒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钢坯验收与堆放和钢坯装炉操作规程

当前位置:巩义市恒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新闻动态 > 正文

当前位置:巩义市恒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新闻动态 > 正文
钢坯验收与堆放和钢坯装炉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2-07-30 浏览:

一、轧钢机钢坯验收与堆放操作规程
   1.钢坯的规格、钢种、化学成分、炉号、根数、单重及总重必须与按炉送钢卡片一致。钢坯尺寸公差及表面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并经钢坯管理员验收签字方可使用。
   2.钢坯呈“一”字形堆放,垛底要平,堆放高度不允许超过3.8m,垛和垛之间的距离不允许小于1.5m。
   3.钢坯应严格按炉号集中堆放,号与号之间应隔清,不得混堆,以免混号。
二、轧钢机钢坯装炉操作规程
   1.钢坯严格按炉(批)号装炉。除特殊情况外,同一炉(批)号必须连续入炉,中途不准换号,换号应加标记,以防混号。特殊情况应同工艺人员、坯料工协商处理,没有炉(批)号和化学成分的钢坯严禁装炉。
   2.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当前轧制炉(批)号及现装钢坯钢号、炉(批)号、堆放地点及数量。
   3.钢坯有缺陷时,不符合标准的一定要挑出,弯曲度小的钢坯装料时把弯曲面翻转90°,使较平的钢坯面接触炉底。不符合入炉条件的轧钢机钢坯严禁入炉。
   4.超长的钢坯(长度>12080mm)严禁入炉。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客户服务
联系我们
推荐产品
轧钢机
连轧机
推钢机
连铸机
新闻中心
新闻动态
行业资讯
工程案例
工程案例(一)
工程案例(二)
工程案例(三)
工程案例(四)
版权所有 © 巩义市恒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2008476号